骂人“良心给狗吃了”,可算最严厉的谴责。但是,包括我自己在内的许多人,在特殊年代、特殊环境下,就实实在在地将自己的良心抛给狗了!无论这是多大的羞辱与罪过,一个连良心都已抛出去了的人,还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吗?让人将那个价值堪比生命的良心抛却的力量,究竟来自何处、且如此强暴呢?
岂无良心?
如果有人竟指责你:“不懂得什么是良心!”你必定怒不可遏,奋起反驳:“我怎么不懂得良心啦?还有谁比我更有良心!”你想必以为,连良心都不懂的人,还能有良心吗?这是很简单的逻辑啊。
但这一“简单的逻辑”恰恰错了!倘若不信,就请看看该逻辑的如下推论:
● 草根小民,读书不多,哪知道什么是良心?这些人最没良心就肯定无疑了。尤其是鲁迅作品中的那个祥林嫂,既不识字,就没良心,真是恶有恶报了。
● 大知识分子博古通今,最懂得什么是良心,自然最有良心。谁能说徐志摩、陈公博、张春桥之辈没有良心?
● 要树讲良心的道德模范吗?就别说什么雷锋了,任何伦理学教授岂不更强,还有谁比他们更懂什么是良心呢?
对上述推论,你想必会连连摇头:这哪成啊。既然不赞成这些推论,怎么能同意前述的那条“简单的逻辑”呢?这就不能不承认:
人之有良心,未必需要知道什么是良心。
这就是本文的根本观点。初听起来实在有点匪夷所思;你想驳倒它吗?不妨试试!
良心很简单吗?绝对不简单!我不知道该如何给它下一个定义,既简明清晰,又能为大多数人所接受。说“什么是良心”不易,说“什么不是良心”或许容易些。不妨看看:
● 需经刻苦学习而悟到的东西不是良心;否则,因困于生计而无暇学习的人,就全无良心了!
● 要经反复思索才能发现的东西不是良心;否则,在情急之下不假思索的行为,就都属不讲良心了。
● 需要反复权衡、以免负面或者不正确后果的东西不是良心;否则,没有多少人有讲良心的智慧与自信了。
● 需要大智慧才能获得的东西不是良心;否则,就只有一小撮精英人物有良心了。
只有在琢磨了上述种种之后,我才敢试着写出一个定义:
良心是一种个人心态,它敦促个人去做自己认定为善的事情。
这个定义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是善呢?此处就不穷追下去了,只是指出:每个人都具有社会赋予他的意识,用以不假思索地判定一件事情是否为善。不同的人所认定的善未必一样,因此,两个都有良心的人可能行事不同。就是那些被公众判为坏蛋的人,也未必没有良心。如果一个有良心者干下坏事,可能是他在环境压力下不能坚守良心,也可能他的是非标准就与别人不同。良心绝对属于个人,不能用社会的是非观来评判。
上面定义的最大好处就是,它能用来更客观、更公平地评价人和事,更容易消除一些常见的混乱与困惑,更容易被各种人生际遇的人所接受。认可上述定义,就不能不承认:
人性中本来就蕴含了良心,这无论贵贱良否!
既然如此,岂无良心?问题只在于:能否守住良心。
守住良心的反面就是抛出良心。首先指出:抛出良心者未必没有良心,毋宁说肯定有良心,否则就无良心可抛了;只是他基于利益等种种考虑,不能坚守良心而将其抛了出来。因此,抛出良心者之过,不是“没良心”,而是“没坚守良心”。是否有良心,基于人性;而能否坚守良心,则既决定于社会环境,也决定于个人的道德修炼。
抛出良心
中国人的良心状态如何,实际上就是国人的人性如何,这件事肯定不简单,此处不论。至于国人坚守良心的状况如何,则可验之于历史,那只是一个事实判断,总可以得出一些多少客观的结论来。
我们的不幸是:竟然经历了这样的年代,无数人,尤其是大多数知识分子,不得不纷纷抛出良心!如果通常被誉为社会栋梁的人都不得不如此,局面之惨烈就可想而知了。
韦君宜——首先提到她,是因为她在自己的《思痛录》中,最详尽地记录了抛却良心之后的痛苦。一个在国难当头时,毅然抛弃优裕之家誓赴国难的人,一个心怀理想主义、近乎纯真的人,却无力抵挡时代的浊流,在思想改造年代痛骂那些被批判者,在自己权力所及的人民出版社圈定右派,在大跃进年代讴歌荒谬……。如果不抛却良心,她能干这些事情吗?她的悲剧在于,对于那个时代的是非善恶,她比一般人有更清醒的判断;她不可能不清晰地知道,其身份要求她所做的一切,是如此抵触自己的良心,除了抛却良心之外,她不可能继续扮演自己的角色。无法逃避这种角色的她,能不痛苦万分吗?
史良——没有人不记得这个1930年代的女杰;在民国“七君子事件”中,史良的不俗表现,岂止在中国,甚至被全世界记住了。在那时,没有任何人能够想象,史良如何能抛却良心。但到1950年代就不然了。作为一个顶级法律人,史良不可能不知道:胡风、章伯钧、罗隆基等人是否触犯了法律;也不可能不知道,与其有长期密切私交的张乃器、罗隆基等人,是否有心危害国家,其中张乃器还是曾与史良共患难的“七君子”之一。没有人知道,当史良在准备最强的炮火射向昔日战友时,心里想过什么,是昂首挺胸还是悲戚无奈?人们只知道,她毫不犹豫地倾泻了所有的炮弹;她不会不知道,这些炮弹将在政治上置章伯钧等人于死地。尤其令人震惊的是,几乎就在发炮的前夜,她还在章伯钧家中与之相谈甚欢!
冯亦代——他不是史良级的人物,但似乎不失为一代良才。正因为如此,今人不能不为其惋惜。有些人抛却良心就在那么一瞬间,而冯亦代则是一点一滴地抛着,旷日持久,在漫长的苦痛中熬着,不知其痛何如哉!他扮演了一个非常困难的角色:密探。他在章伯钧、罗隆基等人家中厮磨终日,并非图口腹之欲,而是记下这些人的点滴言论,然后汇总整理交给有司。何等奇异的使命啊,不知他体验到了崇高还是耻辱?一般人在特殊年代的批判会上唇枪舌剑,事过之后,并不难握手言欢,一笑弥恩仇。但是冯亦代呢?他在面对章诒和等人时能付之一笑吗?抛却良心的损失之大,大概莫过于此了。
陈毅——在元帅中,除彭德怀之外,陈毅该算是最具有侠骨清风之人。人们至今都记得,1962年,陈毅在广州会议上给知识界人士“脱帽加冕”;主张在录取大学生时公平对待旧时代人士的后代;在“二月逆流”中拍案而起怒斥文革激进派……,那坚守良心的勇气实在难以超越。即便是如此有义胆侠骨的人,最后还是守不住良心,让其逃逸至九天之外了。1966年5月23日这一天,对朱德、陈毅的后人来说,都将是一个难以忘怀的日子;在这一天,元勋们一齐出动,奉命批判朱德,朱德曾经最亲近的战友陈毅发出了这样的炮弹:“朱德我要问你,你是不是要搞政变……我看你是要黄袍加身,当皇帝……你野心非常大。”今天无法知道,当时陈毅与朱德究竟谁更痛苦。如果不是完全忘记良心这回事,一个曾经受人敬重的人,如何能如此信口开河呢?
胜似良心?
一个屑小之徒、利禄之辈,仅仅为了一丁点儿利益,就可以将良心抛给狗;这些年,这类事情已经见多了。极端的例子是:为了抢劫百十元钱,就有人不惜痛下杀手,夺人性命,面对受害者的惨叫,毫不动心。这样的人,还能守得住良心?可见,利益的诱惑,可能使人抛却良心。但这种解释,不适用于层次稍高的人。
更强大的理由是恐惧。可以说,没守住良心的大多数知识界人士,就是在恐惧面前退縮了。不要凭空说大话,什么“只要真正有坚定信仰就能无所畏惧”,你自己去试试吧。今天的人很难想象,当年的恐怖达到什么程度,大概下地狱也不过如此吧。一个不能不食人间烟火的凡人,能够不恐惧吗?即使你自己不恐惧,如何能保证你的老婆孩子不恐惧呢?如何能保证与你同命运的人不恐惧呢?在批准处理刘少奇的中央全会上,除了陈少敏一个例外,都是举了手的,谁敢不举手?但能说那些人确实赞成对刘的判决吗?记住!后来几乎还是同一拨人,在不必再恐惧之后一致举手赞成为刘少奇平反!
但恐惧并不能解释一切。例如,像董必武、朱德等元老未必还怕什么。而且,还有一些恐怖程度低得多的场合,背离良心的事也很普遍。例如,在1989年,不无异见的陈云等元老,最终选择附和邓小平,肯定不是因为恐惧,一定是另有考虑。
那么,这个似乎更深一层的理由是什么呢?
在这一点上,一个有点创意的官方话语说到了家:大局为重!这意味着,良心并不是最重要的东西,还有高于良心的事情,它就是国家利益,实际上当然是指在位者的利益,它就是那个有点神秘的大局。
于是,除利益、恐惧之外,就有了抛弃良心的第三个理由:维护那个位居良心之上的大局!这一层理由尤其为身处险境的高官们所需要。不能排除,某些人或许确实真诚地相信,大局胜似良心。但我宁可相信,更多的人只是找到了一个灵魂的避风港,让自己在抛弃良心时不致受罪恶感的折磨,至少对故旧后人有一个过得去的交代。
这样的大局,真正能胜似良心吗?
一个新人种
一旦所有人都找到了似乎充分的理由,让自己心安理得地抛弃良心,那么,一个良心纷纷逃逸的局面就不可避免,最终结局只能是:社会成了一个大多数人失去良心的群体。
这可是一种旷古未有的新局面啊。既然大多数人都没有了良心,那么,就不能说这个群体还和先前一样。这样一个全新的人类群体,无论如何都要算一个新人种;它不仅有新的构成,而且也会有新的生态、新的时尚、新的文化,该是一幅何等灿烂的图景啊!
你一定听说过,赶时髦的年轻人每天都在鼓噪所谓新新人类!上述的新人种不正好是一个新新人类吗?只是,这样的新人种能使自度心怀理想主义的人中意吗?
与旧人种一样,新人种也并非整齐划一;至少,可区别出三种不同情况,其表现将各不相同,今分叙如下。
其上者,至少部分良心尚存。在一个够黑的年代,他们就算是人间凤凰了。尽管如此,他们毕竟没有逃脱劫数;在滚滚浊流的裹挟之下,谁能独善其身!但既然至少部分地丢弃了良心,那么也就得罪了良心、背叛了良心;无论如何不得已,无论有多少情有可原的理由,都将如同失身的淑女,不再有真正安静的灵魂了。即使他们良心未泯,也雄心不再,壮志难酬。即使不完全沉沦,他们还能大有作为吗?
其次者,则所存良心已经不多;即使尚存的良心,也已处于休眠状态,不起什么作用了。而且,他们之所以抛弃良心,也多半是自动从众,不见得有什么内心挣扎。既然已经成了天良欠缺之人,就更无所操持,越发随波逐流了。纵然未必样样坏事领先,但洁身自好的那种功夫,自然是没了。况且,当世红尘滚滚,谁能守身如玉?不为大恶,已经算积下功德了,夫复何求?
最下者,就是那些丧尽天良之人,这个社会已经成为他们的渔利之地。他们岂能不肆无忌惮,凡曾被良心阻止的一切坏事,都让其畅通无阻地发生。一个容纳了许多丧尽天良者的社会,只能是一幅恐怖图景:盗贼横行,杀人越货,拦路抢劫,无所不为;强买强卖,假冒伪劣,欺蒙拐骗,伤天害理;货中参假,肉中注水,鸡蛋着色,大米上油;考试冒名顶替,现场作弊,抄袭剽窃,买卖文凭;官场假公济私,营私舞弊,贪腐渎职,欺上瞒下……。面对此情此景,你除了大叫“好一个乱局了得”之外,还指望什么呢?
谁制造了这样一个不堪的社会?还不是当年那些逼良为娼的人!即使是他们,当初也未必会想象到,自己种下的罪孽竟如此可怕。他们当年在逼迫韦君宜们违心检讨的时候,在驱使史良们同类相残的时候,在引诱冯亦代们干龌龊勾当的时候,在威逼元勋们作践自己的时候,如果不是只图一时之利,稍稍思考一下未来乃至千秋万世,不将事情做绝,让众人多留一点良心,为社会多积一点功德,今天的社会何至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