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妈妈经常转发分享各种微信广告,薅些这样那些的羊毛,有些是真的,而大部分则是骗人转发分享做宣传的,更有甚者是到最后让你花几十块钱买他们号称几百块而实际上只需几块钱成本的劣质产品,跟她说过之后她就不敢随便乱薅了,看到什么优惠都先问我一下,看看是不是真的。
昨天我又收到了她的广告,开始也不太在意,只是唉着气问她又跑哪里去薅羊毛了,然后她居然问我:“你怎么知道?”我说:“你不是给我发微信了吗?”然后她问了其他好友才发现,原来她很多好友都收到了这条广告,可是她自己却并没有发!!而且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也并没有这条广告的踪影!!
(图片来源:http://699pic.com/tupian-500525982.html)
这到底是怎么了……?听了妈妈的描述,并且在网上扒了扒,我跟大家还原一下事情的经过。
昨天有个什么内蒙古精品羊绒大型特卖会在广州举行,有免费围巾送,然后妈妈就和邻居们一起去了。送围巾的工作人员说要先扫二维码,转发朋友圈才能得到礼品。这些她们都是经常干 的了,扫码关注了,拿到礼品之后取消关注不就行了么,所以她们也不在意。然而就是因为不在意,她们也不知道自己扫的是什么,在场的工作人员也很热情地帮她们点手机操作,又立马把礼品塞到她们手上,再给她们介绍其他产品去了……
这当中的猫腻就出在那个二维码上了……那并不是什么公众号二维码,而是微信登陆二维码!我们习惯了手机电脑两用的看到手机界面显示登陆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但她们却不知道,而且在现场她们除了“扫”这个动作是自己完成的,点什么都是工作人员干 的了……而商家应该有一套软件,在电脑端登陆了微信后自动向所有人群发广告,然后再把聊天记录删除,退出登陆后就什么痕迹也没有了。假如不是有收到广告的好友来询问的话,基本上没有人知道自己发过广告……
本来运用分享式营销为自己做宣传是也无可厚非,可是用这种手段来剽窃客户的账号,在客户并不知情的情况为自己发广告,他们不觉得自己很可耻么?
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说说,这算不算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