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凌晨一点还要往警察局去一趟……
故事是这样的:
这几天云顶员工宿舍这里开摆了四天的夜市,我跟朋友当然会去夜市逛吃,买了一堆食物大家聚在一起吃东西。
当天我们都是午班,晚上 11 点下班,吃着聊着肯定是会聊到凌晨十二点。就当我们结束用餐各自回房时,朋友摸摸口袋然后就说钱包不见了!
这大半夜的,夜市 12 点收摊,很多档口都关灯了,乌漆嘛黑的还得往边边角角去搜索……
结果夜市找了一圈还是找不到,也不知道钱包掉哪里去。朋友说钱包里面还有身份证和驾照,我说在宿舍范围吃个夜市谁会带身份证出街啊?云顶范围里面,一张员工证就是王牌了啊!
身份证不见是大事!要重做新的身份证必须要有“报案纸”,所以这凌晨一点就陪了朋友去警察局。
凌晨的警察局
整个警察局也只有我们……
朋友去报案,我就在沙发坐坐。
明明去报案的,结果遇到的警察哥是个话痨,还跟我朋友聊开了。
朋友是砂拉越人,他听得出警察哥的口音是沙巴人,同属于“东马”,也许是因为在“西马”这里东马人遇东马人,老乡遇老乡,话也变得多了。
拿了报案纸后,警察哥说必须在五天内去做。朋友已经是第三次遗失身份证,他说第三次重做身份证的罚款费用是马币 RM1000,那么贵!
身份证还是得收好,不然又是一种额外开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