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从不缺席。可是,迟到的正义,还是正义吗?
事情发生的时间节点很重要,造成的影响也截然不同。
比如一个人犯了错杀了人,要被判刑30年,那么,这个人在二十岁,和在五十岁,是很不一样的。但是要说法律是平等的,同罪同罚,可是为什么我们感觉上似乎不太公平呢?
山东这个案件,20多岁的一个海归博士,回国创业,又召集了7个海归博士一块创业,但是就干了三年就被“拘留了2500多天”,前几天刚放出来了,说是冤案。
20多岁跟你拘留10年跟60岁拘留10年能一样吗?他一个海归博士是不是就废掉了?道歉有啥用?国家赔偿也只具有象征意义。
一个普通打工仔和一个海归博士,同样被“错误羁押”几年,造成的影响一样吗?可是,法律就是法律,似乎无解。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别再自欺欺人了。希望能够少点这样的概念游戏,永远有真正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