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独立宣言》里面说,人应该自然拥有很多权利,
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自己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则来自被统治者的授权。
这个说法非常精妙,也很高级,不需要罗列很多条目以显示机构权威,做什么事的时候都想想有没有损害这些权利,目标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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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观有些组织的宣言,通篇都在讲自己的权力,以把社会扁平化为目标(整个社会只有一个阶级),但是我觉得这样做是很危险的,实际上到现在也没能实现。
宣言里面倒是应该提出自己的愿景,并以此为目标进行努力奋斗,但是,如果宣言里面的目标本身就是不太现实无法完成的东西,那么接下来的行为就很尴尬了。
如果一群人是在为了一个永远不可能实现的目标在奋斗,这是很难长久的,因为身处其中的人们迟早有一天都会发现子弹飞的过程中,靶子不见了,自己追求的是遥不可及的乌托邦,势必会产生怀疑。一丝丝的犹豫怀疑最后会长成参天大树,信念很有可能会坍塌。坍塌后是很难重建的,而没有信念的人们,会陷入物欲难以自拔。
所以,我们自己设定目标的时候,一定要适当地接接地气,太虚无缥缈的话,不但没有促进作用,反而会深受其害。